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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1号

发表时间:2009-2-20    阅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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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布机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财税[2009]11号

  发布日期:2009-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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